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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基本内容(第二次行政处罚会加重处罚吗)

沈展律师
沈展 律师

河南至展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行政纠纷, 公司事务,

行政处罚加重处罚情节是所造成的后果比较严重的,或者是存在着抗拒执法人员检查的。实际上我们国家法律当中对于行政处罚的情节严重程度的认定,并没有做出非常明确的规定,主要就是因为存在着相关的严重后果,所以需要从重处罚。

行政处罚加重处罚情节是什么?

行政处罚加重处罚情节是所造成的后果比较严重的,或者是存在着抗拒执法人员检查的。法律法规对行政处罚情节严重认定究竟是怎样的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实践中,对于违法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都应在法定范围内从重给予行政处罚:

1、违法行为造成较严重后果的;

2、妨碍、逃避或者抗拒执法人员检查的;

3、胁迫、诱骗或者教唆他人实施违法行为的;

4、其他依法应当从重给予行政处罚的。

一些专门的法律、法规对一些具体的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也作出了从重处罚的规定。如:《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重处罚:

1、有较严重后果的;

2、胁迫、诱骗或者教唆不满18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

3、对检举人、证人打击报复的;

4、屡犯不改的。

对于违反治安管理秩序的行为实施从重处罚,就可以依照这个具体规定执行。但需要指出的是,对行政违法行为从重处罚,必须是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种类和幅度内进行,超过法定范围的从重处罚,是不允许的。

劳动者加班的调休有工资么?

劳动者加班的调休有工资的。安排员工加班必须支付加班工资。确定加班工资有几个标准,在法定节假日加班,员工可以拿到最少三倍工资赔偿。

以标准工时制为例,实行标准工时制的员工,每天工作的最长工时为8小时,每周最长工时为40小时。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公司可安排员工每天延长工作时间,但每天最多延长1小时,特殊原因每天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

加班调休不可以不给加班费。对于平时加班是否可以以调休的形式,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据此可知,如果单位安排补休,可不支付加班费。

劳动者试用期有加班工资吗?

劳动者试用期有加班工资,只要存在着延长劳动工作的时间的情况之下,都需要支付加班费用。《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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