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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遗产继承新政策(房屋遗产继承有年限吗)

沈展律师
沈展 律师

河南至展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行政纠纷, 公司事务,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房子遗产继承标准的顺序是什么?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房子遗产继承标准的顺序是什么?

房屋遗产继承顺序按照正常的法定遗产继承顺序,分为第一顺序继承和第二顺序继承。

将继承人分为两个继承顺序,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包括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及虽有第一顺序继承人但全部放弃或丧失继承权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1、同一水平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要予以照顾。

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4、对有抚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分。

5、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抚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不列入继承顺序。

遗嘱继承要点是什么?

遗嘱继承要点是首先就是必须是属于合法有效的,这样的话才能够发生继承。

1、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遗嘱的这部分,应认定无效。

2、遗嘱人生前的行为与遗嘱的意思表示相反,而使遗嘱处分的财产在继承开始前灭失、部分灭失或所有权转移、部分转移的,遗嘱视为被撤销或部分被撤销。

3、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的见证人。

4、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

继承人是否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应按遗嘱生效时该继承人的具体情况确定。

5、民法典实施前订立的,形式上稍有欠缺的遗嘱,如内容合法,又有充分证据证明确为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遗嘱有效。

6、公民在遗书中涉及死后个人财产处分的内容,确为死者真实意思的表示,有本人签名并注明了年、月、日,又无相反证据的,可按自书遗嘱对待。

7、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

二婚男人的婚前财产能继承吗

可以。

一方的婚前财产也是这一方的个人合法财产,再其去世后是可以作为其遗产进行继承的;而二婚的配偶也是合法的配偶,既然是合法的配偶当然是可以继承对方的遗产的,自然也就是可以继承被继承人的婚前财产的。并且二婚的配偶与被继承人的子女、父母一样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根据《民法典》第1061条的规定,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这个权利应当以婚姻关系的存在作为基础和前提,只要夫妻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即使没有在一起共同生活,或者同居生活的时间较短,一方死亡,其配偶的继承权应当依法予以承认。再者,如果能够认定属于事实婚姻的,另一方仍然能够以配偶的身份享有继承权。

需要注意的是,再婚夫妻在相互继承遗产时,应当划清个人财产与共同财产的区别,继承的只能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根据《民法典》第1063条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该方的夫妻个人财产。因此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再婚夫妻有权继承对方的婚前个人财产。

对于以上内容希望可以给到大家参考。虽然现在法律行业律师有很多,但是大家在选择律师时,还是要仔细考量,尽量选择口碑、专业性强的律师进行委托,做到真正的省心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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