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赔偿拿到的时间并不固定,受多种因素影响,短则几个月,长则可能一年以上。
工伤保险一般多久拿到赔偿
1. 认定和鉴定阶段时间:工伤认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一般应在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而劳动能力鉴定,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这两个阶段是确定赔偿的基础,所需时间根据具体情况有所不同。
2. 赔偿支付时间:如果单位为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在完成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后,社保经办机构支付赔偿的时间也有差异。一般来说,材料齐全的情况下,社保经办机构会在受理后的一定时间内进行审核并支付,可能在1 - 2个月左右;但如果涉及争议或需要进一步核实情况,时间会延长。若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赔偿由单位承担,单位支付赔偿的时间就更不确定了,可能会积极主动赔偿,也可能会出现拖延甚至拒绝赔偿的情况,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则会耗费更多时间。
3. 争议处理时间:在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或赔偿支付过程中,如果用人单位与职工存在争议,可能会引发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劳动仲裁等程序。行政复议一般需在60日内作出决定,情况复杂可延长不超过30日;行政诉讼一审普通程序审理期限为6个月,二审为3个月;劳动仲裁一般需在45日内结束,情况复杂可延长15日。这些程序会大大增加拿到赔偿的时间。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一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第八十八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