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死了,钱一般应还给其继承人。若存在债务担保人,债权人也可向担保人主张债权。此外,若债务人所欠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形,还可向其配偶主张偿还。
债务人死了钱还给谁了
1. 向债务人的继承人偿还:根据法律规定,继承人在继承债务人遗产的同时,也需要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清偿债务的责任。当债务人死亡后,其遗产会由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继承。此时,债权人可以要求继承人在遗产实际价值范围内偿还债务。例如,债务人遗留了一套价值50万元的房产和20万元的存款,而其生前债务为30万元,那么继承人继承遗产后,需要用遗产来偿还这30万元的债务。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遗产,那么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2. 向债务担保人主张债权:如果债务设有担保,如保证担保或物的担保。在债务人死亡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根据担保合同的约定向担保人主张权利。对于一般保证,债权人需要先就债务人的遗产进行追偿,不足部分再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而对于连带责任保证,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3. 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偿还(夫妻共同债务):如果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那么即使债务人死亡,其配偶仍有义务偿还该债务。例如,夫妻双方共同贷款购买房屋,债务人死亡后,其配偶需要继续承担偿还贷款的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规定,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