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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伤害赔偿如何诉讼时效

陈雅雯 律师
陈雅雯 律师

福建华弘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事, 刑事案件, 合同纠纷,

在生活中,人身伤害时有发生,当遭遇人身伤害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获得赔偿时,诉讼时效是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它就像一场与时间的赛跑,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提起诉讼,可能会让受害者失去应有的赔偿权益。了解人身伤害赔偿的诉讼时效,能够帮助我们在遭遇此类情况时,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接下来,我们就详细探讨一下人身伤害赔偿的诉讼时效相关问题。

一、人身伤害赔偿如何诉讼时效

人身伤害赔偿的诉讼时效在我国法律中有明确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对于人身伤害赔偿而言,一般情况下从受伤害之日起算诉讼时效。比如,在一场交通事故中,当事人当场受伤,那么从受伤当天开始,如果没有特殊情况,三年的诉讼时效就开始计算。然而,在实践中情况往往比较复杂。有些人身伤害可能当时没有明显症状,经过一段时间后才发现病情。这种情况下,诉讼时效从确诊之日起计算。例如,某人在工作中接触了有害物质,当时没有察觉身体异常,几个月后出现不适并被确诊为职业病,那么诉讼时效就从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开始计算。

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如果存在一些法定事由,会导致诉讼时效的中断、中止。诉讼时效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进行期间,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常见的中断事由包括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等。比如,受害者在受伤后的第二年向侵权人书面要求赔偿,那么诉讼时效就会中断,从提出要求之日起重新计算三年。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法定事由而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暂时停止。例如,在诉讼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权利人因不可抗力无法主张权利,那么诉讼时效就会中止,待不可抗力因素消除后,继续计算剩余的诉讼时效期间。

为了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受害者在遭受人身伤害后,应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事故现场的照片、证人证言等。同时,要积极与侵权人沟通协商赔偿事宜,如果协商不成,应尽快向法院提起诉讼,避免因超过诉讼时效而丧失胜诉权。

人身伤害赔偿如何诉讼时效(0)

二、人身伤害赔偿诉讼时效过期怎么办

当人身伤害赔偿诉讼时效过期后,并不意味着就完全失去了获得赔偿的机会。我们要明白诉讼时效是一种抗辩权,而不是起诉权。即使诉讼时效已过,受害者仍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也会受理案件。但是,如果被告以诉讼时效已过进行抗辩,法院经审查属实后,可能会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不过,也存在一些补救措施。如果侵权人自愿履行赔偿义务,那么受害者仍然可以获得赔偿。因为诉讼时效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例如,侵权人在诉讼时效过期后,良心发现主动向受害者支付了赔偿款,之后就不能再以诉讼时效已过为由要求受害者返还。

受害者还可以尝试通过与侵权人重新达成赔偿协议的方式来解决问题。双方可以就赔偿的金额、方式等重新进行协商并签订新的协议。这样,新的协议就形成了一个新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再受之前诉讼时效的限制。比如,受害者与侵权人在诉讼时效过期后,经过友好协商,签订了一份新的赔偿协议,约定了赔偿的具体金额和支付时间,那么受害者就可以依据这份新协议要求侵权人履行赔偿义务。

在实践中,还可以寻找一些能够证明诉讼时效存在中断、中止情形的证据。虽然诉讼时效已经过期,但如果能够证明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存在法定的中断、中止事由,那么诉讼时效可能并未真正过期。例如,有证据证明受害者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向侵权人提出过赔偿要求,只是没有保留好相关书面证据,但有证人能够证明这一事实,那么就有可能通过法院的审查,认定诉讼时效中断,从而重新计算诉讼时效。

三、如何确定人身伤害赔偿诉讼时效的起算点

确定人身伤害赔偿诉讼时效的起算点是正确适用诉讼时效制度的关键。一般原则是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然而,在不同类型的人身伤害案件中,起算点的确定方式有所不同。

在即时发生的人身伤害案件中,起算点相对容易确定。如打架斗殴导致的身体受伤,从受伤的那一刻起,如果受害者知道侵权人是谁,那么诉讼时效就开始计算。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受害者能够明显感知到自己的权利受到了损害,也知道侵权人是谁。

对于一些具有一定潜伏期的人身伤害,起算点就比较复杂。以医疗损害为例,患者在接受治疗后,可能当时没有发现问题,但经过一段时间后才出现不良反应。这种情况下,起算点应该从患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所受的损害是医疗行为所致时开始计算。比如,患者在手术后几年才发现体内有手术器械遗留,那么诉讼时效就从发现手术器械遗留之日起开始计算。

在产品质量导致的人身伤害案件中,起算点通常从受害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产品存在缺陷以及该缺陷与自己的人身伤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时开始计算。例如,消费者购买了一款食品,食用后身体出现不适,但一开始并不知道是食品的问题,经过专业机构检测后才确定是食品质量问题导致的,那么诉讼时效就从确定是食品质量问题导致伤害之日起开始计算。

在交通事故中,如果受害者当场死亡,诉讼时效从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如果受害者受伤后经过一段时间治疗后死亡,诉讼时效从死亡之日起计算。同时,在确定起算点时,还要考虑受害者是否存在不知道侵权人身份的情况。如果受害者在一定时间内无法确定侵权人是谁,那么诉讼时效的起算可能会受到影响。只有在确定了侵权人之后,诉讼时效才开始正式计算。

综上所述,人身伤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是一个复杂且重要的法律问题。它涉及到时效的起算、中断、中止以及时效过期后的处理等多个方面。了解这些知识能够帮助受害者在遭遇人身伤害时,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如有疑问建议本站在线咨询律师,获取更专业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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