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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不到期有工伤怎么赔偿金

彭小松 律师
彭小松 律师

四川公生明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征地纠纷, 合同纠纷,

在工作场景中,工伤是一个让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颇为关注的问题。而当工伤发生在合同未到期的情况下,赔偿金的问题更是复杂且关键。它不仅关系到劳动者受伤后的生活保障和后续治疗费用,也涉及用人单位在法律框架下应承担的责任。那么合同不到期有工伤时究竟该如何计算赔偿金呢?接下来我们将为大家详细解答。

一、合同不到期有工伤怎么赔偿金

当合同未到期而员工遭遇工伤时,赔偿金的计算是依据一系列法律法规和具体情况来确定的。

要进行工伤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然后,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确定赔偿项目和标准。例如,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那么所有的赔偿费用都将由用人单位承担。

合同不到期有工伤怎么赔偿金(0)

二、合同不到期工伤赔偿金与合同到期工伤赔偿金有何不同

合同不到期和合同到期时工伤赔偿金存在多方面的差异。

从赔偿项目来看,合同未到期时,职工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依然存续。对于五级、六级伤残职工,如果用人单位难以安排工作,需按月发放伤残津贴,直到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而合同到期时,如果职工不续签合同,那么就不存在用人单位继续安排工作和发放伤残津贴的情况,而是直接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在赔偿标准的计算上,虽然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标准是根据伤残等级和本人工资确定,不受合同是否到期的影响。但是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计算可能会因地区和政策不同而有所差异。有些地区在计算这两项补助金时,会考虑职工距离法定退休年龄的时间。在合同未到期的情况下,如果职工距离退休年龄较远,可能获得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会相对较多;而合同到期时,如果职工临近退休年龄,这两项补助金可能会相应减少。

合同不到期时,职工在治疗工伤期间,用人单位需要按照原工资福利待遇按月支付工资。而合同到期后,双方劳动关系解除,用人单位不再承担这一责任。同时,合同未到期时,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解除与工伤职工的劳动关系,否则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合同到期时,用人单位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可以选择不续签合同。

对于一些因工伤导致无法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工,合同不到期时,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其调整工作岗位,保障其就业权益。而合同到期后,这种保障可能就会消失。

三、合同不到期工伤赔偿金支付主体有哪些

当合同未到期员工发生工伤时,赔偿金的支付主体主要有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

工伤保险基金承担了大部分的赔偿责任。对于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其职工发生工伤后,符合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具体包括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劳动能力鉴定费等。

用人单位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那么上述原本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都将由用人单位承担。即使单位缴纳了工伤保险,用人单位也需要支付一些费用。例如,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对于五级、六级伤残职工,用人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职工因工伤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还需要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可能还会涉及其他主体的责任。例如,如果是因为第三方的原因导致职工工伤,职工可以向第三方主张赔偿。同时,职工依然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在这种情况下,工伤保险基金在支付相关费用后,可能会向第三方进行追偿。

综上所述,合同不到期有工伤时赔偿金的计算、与合同到期赔偿金的差异以及支付主体等问题都有其复杂的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如有疑问建议本站在线咨询律师,获取更专业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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