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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纠纷当事人不出庭是否代表撤诉?

沈展律师
沈展 律师

河南至展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行政纠纷, 公司事务,

民事案件中起诉方不出庭的话就代表撤诉,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原告没有任何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或者没有经过法院的许可就中途退庭的,人民法院是可以直接按照撤诉来处理的,若被告方提出了反诉,可以在原告不到庭的情况下缺席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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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纠纷起诉方不出庭是不是代表撤诉?

民事纠纷起诉方不出庭按照撤诉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三条 按撤诉处理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仲裁调解书生效时间的规定是什么?

根据法律规定,目前在司法实践中,对民事调解的生效时间主要有两种理解:一是签字生效说。认为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手印的时间应是当调解书生效的时间,当事人一旦在调解协议上签字或捺手印后,调解书即发生法律效力,即当事人不能再对调解内容反悔。二是送达生效说。认为调解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后才发生法律效力,送达前当事人有反悔权。

不过一般而言,签字生效之后拒绝签收,不影响调解书的效力。

总的来说,调解书送达双方当事人签收,无翻悔即发生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必须自动履行。一方逾期不履行,另一方当事人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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