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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重劳动关系认定及解析(双重劳动关系认定问题)

沈展律师
沈展 律师

河南至展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行政纠纷, 公司事务,

对双重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是,劳动者在同一时期跟两家以上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建立双重劳动关系对员工和用人单位都有法律风险,比如建立双重劳动关系已经严重影响到了在本单位的工作任务,用人单位是可以单方辞退的。

双重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双重劳动关系是指一个劳动者同一时期内与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建立的劳动关系,该劳动关系可能是劳动合同关系,也可能是事实劳动关系,双重劳动关系中的每个关系都应符合劳动关系的构成要件。双重劳动关系存在的法律风险:

1、对前用人单位连带赔偿风险

根据我国劳动人事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先成立的劳动关系优先于后成立的劳动关系,原用人单位有权要求劳动者履行劳动合同,不得对外兼职或建立新的劳动关系,若企业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原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工伤赔付的法律风险

一般而言,劳动者已由原用人单位购买了社会保险,随着全国统一社会保障号的启动,使得社会保险无需也无法重复办理,导致后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难以为劳动者购买保险(尤其是工伤保险),这样一旦劳动者在未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就不能从工伤保险基金处获得工伤保险赔偿,或者说发生工伤的用人单位就免不了本可以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的相关赔偿责任。

山东省清退临时工政策是什么?

新政最大的亮点,就是明确规定了“临时工”享有与用工单位“正式工”同工同酬的权利,并赋予人社部门依法开展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行政许可的权利。然而这个政策的出台,同时规定各行政事业单位的临时工核定人数不得超过10%,也就是说,各单位的驾驶员、协管员之类劳务派遣人员基本上要被清退。

规定机关、事业单位,严禁无计划超计划进人,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同时要坚决清退机关、事业单位的编外人员和临时工。

通知要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人数要从严控制,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明年机关单位因工作需要,确实需要增加人员的,必须在编制限额内,有职位职数空缺的情况下,严格按下达的计划增加人员;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应考虑优化队伍结构,主要从军队转业干部、大中专毕业生等政策性优先就业人员中补充,要严格控制财政核拨经费和核拨补助经费单位的人员总量;工勤人员必须严格按岗位空缺情况合理安排。严禁无计划、超计划进人。要坚决清退机关、事业单位的编外人员和临时工。

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关系协议怎么赔偿?

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是不一样的。

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

2、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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