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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合同到期不续签怎么赔偿(派遣工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补偿)

沈展律师
沈展 律师

河南至展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行政纠纷, 公司事务,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劳动合同到期转劳务派遣工怎么赔偿,劳务派遣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是怎样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劳动合同到期转劳务派遣工怎么赔偿

公司因该赔偿。

劳动合同转劳务派遣合同,相当于双方已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因为劳务派遣合同应当和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

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

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综上所述,劳动关系解除时,公司应当给与劳动者补偿金,未支付的应当加付赔偿金。

工龄是指职工以工资收入为生活的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因此,工龄应当累加计算。

劳动合同到期的情况下怎样才有补偿金

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的2种情况: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届满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也就是说,在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时,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况有:

(1)用人单位提出不再续订;

(2)用人单位在续订时降低了原劳动合同的条件,比如工资、工作条件等等,在这样的情况下,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用人单位也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不续订等于或高于原条件的合同单位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果续订的劳动合同条件与原合同一致,或者提高了条件,而劳动者拒绝续订的,则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合同到期不续签如何处理

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有补偿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即劳动合同期满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也就是说,劳动合同到期后除非单位同意维持或者提供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签,员工拒绝的情形外,单位应该按照员工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根据现在的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的话有用人单位给予补偿的可能,劳动者不需要补偿经济损失。

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

终止劳动合同有3种情形有:

1、公司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工资待遇等)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终止劳动合同的,没有经济补偿。

2、公司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工资待遇等)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终止劳动合同的,有经济补偿。

3、公司和劳动者一方或者双方不予续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的,有经济补偿。

所以如果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的情形是后面两种情况的话,那单位就要补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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