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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缺席审判制度的概念(刑事缺席审判制度的内容)

沈展律师
沈展 律师

河南至展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行政纠纷, 公司事务,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刑事缺席审判概念内容有哪些,刑事缺席审判适用范围有哪些?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刑事缺席审判概念内容有哪些

刑事缺席审判的概念内容有在刑事诉讼案件中,法庭在开庭审理之日,在被告人不在场的情况下进行的特殊审理裁判活动。

“缺席审判应当有被告人委托的律师或者近亲属参加辩护,或者被告人放弃辩护权。

”刑事缺席审判不具有普适性,它是对对席审判的补充,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特殊程序。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一条规定,“对于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以及需要及时进行审判,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的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境外,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人民法院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符合缺席审判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

刑事缺席审判适用范围是什么

刑事缺席审判适用范围是刑事案件包括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危害国家安全犯和恐怖活动犯罪案件。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一条对于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以及需要及时进行审判,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的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犯畢恐怖活动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境外,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人民法院进行审査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符合缺席审判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

前款案件,由犯罪地、被告人离境前居住地或者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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