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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大会一般召开几次,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成立流程

沈展律师
沈展 律师

河南至展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行政纠纷, 公司事务,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业主大会的召开时间怎么确定,业主大会的职责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本篇文章目录一览:

业主大会的召开时间怎么确定

业主大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两种。

定期会议的召开程序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由业主委员会组织召开;

临时会议可以由20%以上的业主提议或者在发生重大事故或者紧急事件需要及时处理时,由业主委员会组织召开。

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的15日以前通知全体业主,并同时告知居委会。

业主不交物业费物业能停水停电吗

业主不交物业费,物业不可以停水停电。

物业应当采用诉讼或者仲裁,要求业主支付物业费。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的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

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

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

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

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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