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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回款就不给发提成合理吗

沈展律师
沈展 律师

河南至展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行政纠纷, 公司事务,

    不合理。佣金本身金本身是劳动者应享受的劳动报酬,支付劳动报酬不应附加额外的限制条件,剥夺劳动者享受劳动报酬的权利,收回相关项目资金是用人单位的责任,用人单位的经营风险不应变相转移给劳动者,对劳动者极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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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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