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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强制执行阶段申请财产保全,对财产保全复议裁定书不服怎么办

沈展律师
沈展 律师

河南至展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行政纠纷, 公司事务,

不服财产保全的民事裁定,在申请复议期间并不停止对财产保全的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明确规定,对人民法院作出的财产保全决定有争议的,可以按照裁定书中标注的时间依法申请复议。

本篇文章目录一览:

不服财产保全民事裁定复议期间停止执行吗?

不服财产保全民事裁定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八条 复议

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民事裁定书是什么定义和格式?

民事裁定书,即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和执行民事判决的过程中,为保障诉讼的顺利进行,就程序问题作出的书面处理决定,是应用写作中常见的一种文体。民事裁定书,也就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和执行民事判决的过程中,为保障诉讼的顺利进行,就程序问题作出的书面处理决定。民事裁定书只解决程序问题,不是判决。

根据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当事人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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