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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疑人能在外地办理取保候审吗(取保候审期间去外地请假条怎么写)

沈展律师
沈展 律师

河南至展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行政纠纷, 公司事务,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可以去外地吗,取保候审期间需要遵守哪些规定?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可以去外地吗

在取保候审期间可以去外地,但需要经过执行机关的批准。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九十五条被取保候审人无正当理由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有正当理由需要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应当经负责执行的派出所负责人批准。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的,负责执行的派出所在批准被取保候审人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前,应当征得决定取保候审的机关同意。

逮捕后有没有取保成功的

肯定有。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刑较轻,没有必要逮捕,但有可能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及其他妨碍诉讼顺利进行的,应当采用取保候审。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行较重,但在采取取保候审时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且没有逮捕必要时,应当采用取保候审。

3.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不宜羁押的,诸如因患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可以取保候审。

4.依法应当逮捕,但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

具有此种情形,在逮捕前发现的,就不能决定逮捕;

在逮捕后发现的,则应变更强制措施,改用取保候审方法。

5.对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讯问、审查,认为需要逮捕但证据不足的。

这是指就被拘留人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缺乏证明其有犯罪事实的足够证据,在拘留的法定期限内不能收集到相应证据,而需继续收集证据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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