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了一个月老板不批可以找劳动局吗?
答案是可以的。
在中国,劳动者辞职需要向雇主提出书面申请,并在规定的时间内通知雇主。雇主应在接到申请后及时处理,如果超过规定时间未处理,则劳动者可以向劳动局申请调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出辞职申请,雇主应当在十五日内作出决定,并通知劳动者。如果雇主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决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有权获得经济补偿。
如果老板拒绝批准辞职,劳动者可以向劳动局申请调解。劳动局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果,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仲裁结果仍不满意,劳动者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需要注意的是,劳动者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向雇主提出辞职申请,并保留好相关证据,以便在申请调解或仲裁时使用。劳动者在辞职前也应当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避免出现不必要的纠纷。
如果老板不批准辞职,劳动者可以通过向劳动局申请调解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应当注意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留好相关证据,以便在申请调解或仲裁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