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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部有权和员工签合同吗(职员与公司的劳动关系在哪确定)

沈展律师
沈展 律师

河南至展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行政纠纷, 公司事务,

职员与项目部不一定存在劳动关系,若职员为项目部提供有偿的劳动、提供的劳动是项目部的相关业务的组成部分、该职员也受向项目部的用工管理,那么通常可以认为此职员与项目部的关系,属于劳动关系。

职员与项目部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1、职员与项目部不一定存在劳动关系,具体是否建立了劳动关系,与职员与项目不是否具备劳动关系成立的要素有关。如果具备,则存在劳动关系。

2、工程项目部可以有两种形式:

(1)总承包人自行设立工程项目部,工程项目部在总承包人授权范围内开展工作,工程项目部组成人员与总承包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工程项目部组成人员与总承包人一般不会发生总承包人是否应当支付工程项目部组成人员工资的争议;

(2)由劳务分包单位或者个人挂靠总承包人设立项目部,工程项目部组成人员与总承包人之间并不是全部存在劳动关系,为了项目顺利实施,工程项目部对外以总承包人的名义实施项目,而具体工作由分包单位或个人聘请专业人员开展项目部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

3、劳务分包单位或个人与总承包人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约定总承包人与劳务分包单位或个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包括项目部组成人员的工资、保险事项等。但是,劳务分包合同只是在总承包人与劳务分包公司或个人之间产生法律效力,劳务分包合同不能代替总承包人与项目部组成人员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当总承包人不能证实项目部组成人员与劳务分包单位或个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时,也不能证实项目部组成人员的工资应当由劳务分包人支付时,总承包人对项目部组成人员的劳务报酬负有先行支付义务。

没有签署劳动合同只拿佣金是否构成劳动关系?

1、没有签署劳动合同只拿佣金不一定会构成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2、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1)、(2)、(4)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工伤解除劳动关系赔偿是怎样的?

1、工伤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若是需要支付,赔偿金的数额是经济补偿金的二倍。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单位辞退以下职员的时候需要支付赔偿金: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以及其他法定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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