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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收养关系想恢复怎么办(怎么解除收养子女关系)

沈展律师
沈展 律师

河南至展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行政纠纷, 公司事务,

根据我国《民法典》中的最新规定,被收养人与收养人之间若要解除收养关系,要是双方可以协商达成一致的,要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要是双方就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解除收养关系去哪里办

不同情况下,解除收养关系需要去不同的地方办理。

1、双方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要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2、就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千一百一十五条 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一千一百一十六条 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民法典规定一个人能收养多少个

如果收养人在无子女的情况下,最多可以收养两名子女,那么收养人有子女的情况下,最多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但是有三类人不受人数的限制:第一类是孤儿,第二类是残疾的未成年人,第三类是由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上述三类不受收养人数的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一百条??无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子女;有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收养孤儿、残疾未成年人或者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可以不受前款和本法第一千零九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限制。(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被收养人必须符合哪些条件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93条的规定,通常情况下,被收养人要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丧失父母的孤儿;

(2)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3)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其中,孤儿是指父母已经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儿童;未成年人是指年龄尚未达到十八周岁的幼儿、儿童、青少年;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是指生父母因伤、病、残或经济困难以及客观条件不许可等原因,无力抚养的孩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千零九十三条 【被收养人的范围】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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