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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卖淫罪和介绍卖淫罪有什么区别?

沈展律师
沈展 律师

河南至展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行政纠纷, 公司事务,

1、犯罪的主观故意不同。介绍卖淫罪中行为人的主观故意是为卖淫人员寻找卖淫对象,即嫖客;组织卖淫罪中行为人的主观故意是组织多名卖淫者从事卖淫活动。2、犯罪的客观表现不同。介绍卖淫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卖淫人员与嫖客之间进行引见、撮合,促进卖淫、嫖娼的实行;组织卖淫罪中行为人的客观方面是组织多名卖淫者从事卖淫活动。

组织卖淫罪和介绍卖淫罪的区别有哪些

司法实践中,两者有时很难区分,因为介绍卖淫往往是组织卖淫罪的方法、手段行为,实践中,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把握二者的区别:

犯了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怎么量刑处罚?

可能会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通常只有是走私珍贵动物获得的非法数额不满二十万元等情节较轻的情形,才会使用此标准来量刑,若走私珍贵动物制品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则属于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一般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款

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或者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刑事处罚分为两个档次,构成本罪的,法院会对当事人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情节十分严重,则量刑可以是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从主观要件看,构成本罪的,必须是出于故意。如果是过失,则不构成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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