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法律知识 > > 正文

在学校打架会被开除吗,四个孩子的妈要努力打架

沈展律师
沈展 律师

河南至展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行政纠纷, 公司事务,

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下面随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番吧。

本篇文章目录一览:

孩子在学校打架学校是什么责任?

这要看在学校打架的学生,是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10周岁以下)还是限制行为能力人(10—18周岁),不同的阶段,学校所付的责任也所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1、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2、根据以上的规定,首先要认定打架的学生是哪种民事行为能力人,然后判断学校有无失责,如果学校失责,那么学校要承担责任是毋庸置疑的,如果未失责,则根据学生的身份情况认定,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学校一般要承担责任,除非学校能证明尽责了;如果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学校只有失责才承担责任。

孩子学校打架回家家长发现后应该怎么处理?

1、教师务必要冷静,心态要平和。

我们应该明白,同在屋檐下的一家人之间都难免有摩擦。来自不同地方、不同家庭的未成年的中学生在日常相处时产生矛盾更是极其正常的现象。我们没有必要把中学生打架这样的事情当作洪水猛兽,没有必要咬牙切齿、恨之入骨,学生打架肯定是过于情绪化的表现。要是我们当老师的也没有控制好自己的情绪,暴跳如雷,那么就更不能正确处理和解决学生的问题。有一个平和的心态,保持冷静是我们妥善处理学生打架事件的前提。

2、以教育为主,对当事人不疏远、不打击、不放弃。

当前我们处理中学生打架的事件时往往是以批评甚至谩骂为主,动不动就通知家长来学校。现在,某些学校领导还创造了所谓的“家庭教育”法:认为打架是严重违反纪律的行为,必须请家长把学生带回家一个星期进行家庭的教育。没有改变就继续在家里呆着,不能再来学校上课了。有个别主要领导还公开跟大家说:“学校没有办法教育你们了,让你们家长教育;家长也教育不了就让社会来教,让派出所来教育。”我们是不赞同这种处理方式的。显然,中学生是未成年人,正是接受学校教育的年龄,犯了点错误不足为怪。我们不应该疏远他们,也不要打击他们,更不能抛弃他们。

3、要找出学生打架的真正原因,分清责任。

我们以往面对打架的学生总是各打五十大板,不分青红皂白,凡是参与打架的学生一律要接受批评和处罚。这样简单草率的处理是很不妥当的,因为打架的双方很难服气。不妨举个例子:张三闲着没事,拼命踢门,刚好门撞到李四的脸,于是李四一气之下出来给张三一脚。像这样的情况,明显要先找肇事者张三了。我们必须先让张三承认错误,并跟李四道歉。然后再找李四进行必要的教育。再比如:去年我校发生了多起女生因抢热水洗澡而打群架的事件,学校领导非常恼火,都一一严肃处理她们了,还把她们赶回家进行所谓的“家庭教育”。其实,说句良心话:学生之所以打架,学校本身也是有责任的。为什么不及时把水烧热?为什么没有提供足够的热水?为什么管理人员不尽责不及时处理等等。我们一味的责怪学生的确是有失公允的。

4、以预防为主,老师要勇于担当保护学生的角色。

中学生斗殴打架了,我们当然要及时妥善处理,但是我们更应该防患于未然。在平时教育他们的时候,不能简单的冷冰冰的强调那些禁止的话。如“不能”“不许”“不可”等等。我们觉得,老师要主动承担起保护学生的责任,尽可能的减少打架事件。我们的做法是,在学生面前经常承诺:你们千万不要欺负别人,也不要说别人的坏话。在这个前提下,要是有人胆敢找上门来欺负你们,你们可以及时禀报我,我定会挺身而出。当然,这么说有点跟开玩笑一样,不过,我们已经在学生心目中有了威望,打架事件发生的几率必然大大减少。

5、要秉承“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处理打架事件。

我们老师往往喜欢把问题学生拉到办公室进行单独批评教育,失去了进行全体学生教育的良机。当然,单独教育是有必要的,但我们也应该借机警示其他同学。

学生打架受伤学校应担什么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对于以上内容希望可以给到大家参考。虽然现在法律行业律师有很多,但是大家在选择律师时,还是要仔细考量,尽量选择口碑、专业性强的律师进行委托,做到真正的省心省事。

免费问律师 提示:法律问题咨询具有特殊性,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