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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债权转让的条件是什么,不确定债权转让的法律风险

沈展律师
沈展 律师

河南至展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行政纠纷, 公司事务,

债权转让的法律规定是转让债权应该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的,对债务人没有效力。通知的义务履行的方式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只要对债务人履行了通知义务即可,不必要征得债务人的同意。债务人的同意并不是这种转让行为发生法律效力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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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只要对债务人履行了通知义务即可(通知的义务履行的方式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不必要征得债务人的同意。债务人的同意并不是这种转让行为发生法律效力的前提。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或合同权利的转让,是指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债权在全部让与时,受让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合同关系的新债权人,原债权人脱离合同关系;在部分让与时,受让人作为第三人将参加到原合同关系之中,与原债权人共同享有债权。此时,合同权利人一方已由一人变成数人,合同之债成为多数人之债。

债权债务转让协议有效吗?

如果债权债务的转让符合法律规定,那三方签订的转让协议就是有效的,债务转让三方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应当考虑以下情况:

(一)《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也就是说,无论是合同义务的全部转让还是部分转让,都要有债务转让的协议,而且协议必须要征得债权人的同意,转让合同义务的协议才能生效。

债务是可进行债务转让的,必须由当事人亲自履行的债务不能转移。约定债务转让的以债权人同意为必要条件。产生了新的合同关系,转移前之合同关系消灭,转移后的合同关系产生。合同主体已经变更,第三人成为合同当事人,符合生效条件即有效。

(二)债务人是否在合理期间作出不愿接受债务转让的意思表示

从制度安排来说,债务免除的性质属于契约,免除债务的意思表示送达债务人时,发生债的消灭,但被通知的债务人在合理期间不愿接收该意思表示的除外。

(三)债务转让的原因行为

在债权人与第三人直接达成债务转让协议的情况下,债务人实际上被架空,当事人通过债务转移的形式,将赌债、高利贷等非法利益合法化,因此,法院对债务转让的原因行为进行实质审查确属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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