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合同纠纷 > > 正文

合同没有约定履行地(合同履行地无法确定)

沈展律师
沈展 律师

河南至展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行政纠纷, 公司事务,

不成立的合同根本就不需要履行,所以也不存在合同履行地的说法,因为合同不成立说明不存在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这种情况下,合同当中的所有条款对当事人均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既不需要履行合同,也不需要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下面随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番吧。

本篇文章目录一览:

合同不成立能否确定合同履行地?

不成立的合同是不需要履行的,合同不成立的前提是不存在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因此也不存在履行合同的责任,因无“约”更不会存在违约责任。合同不成立的法律后果是:

1、返还财产。

2、折价补偿。

3、赔偿损失。

合同不成立撤销纠纷的起诉状怎么写?

1、文头。一般写“民事起诉书”或“民事起诉状”。

2、列明诉讼主体。原告和被告是基本的诉讼主体。有第三人的,还要列明第三人。

自然人诉讼主体的,要按照“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职业,住址,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的顺序写明。其中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确实不清楚的可以写个大概年龄)住址、联系方式5项是必须有的。

单位诉讼主体的,要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址(住所地)联系方式,最好能附有其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3、诉讼请求。诉讼请求要用序号分开,每条按照“请求依法判令XXXXX;”的格式来写。另外,现在有的法院要求诉状还要列明案由。但案由不是必须有的部分。

4、事实与理由。即先说明事实(比如受到侵害),再说明要求赔偿的理由(实体法的规定)和提起诉讼(程序法的规定)的理由。实践中为了简便,有些简单的案件也可以不详细列明理由,只写“依法应承担责任”、“依法起诉至贵院”即可。

5、文尾。文尾要写清递交诉状的法院、具状人(原告)起诉时间。向人民法院递交的诉状中,必须有至少一份是由具状人亲笔签字(盖章、按手印)的原件。

合同成立后合同就一定生效吗

其一,合同生效是以合同成立为前提的。即合同不成立就不可能生效,反之一个合同生效了,就意味着已经成立。

其二,合同成立后不一定就生效。合同成立后是否生效,主要分为几种情况:

①大多数合同成立即生效,也即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是同一时间;

②合同成立后并不立即生效,只有完成了应当办理的批准、登记等手续后才生效。

③合同成立后并不立即生效,生效时间要视所附期限于何时到来,即附延缓期限的合同。

④合同成立后并不立即生效,能否生效要视所附条件能否实现而定,即附延缓条件的合同。

⑤合同成立后效力处于悬空状态,能否生效要看合同成立时缺乏的生效要件后来能否得到补正,即效力待定的合同。

⑥合同成立后永远不生效,也即无效合同。

重点说说第②种情形:所谓“批准、登记等手续”包括两类,一是只需办理批准手续即生效,二是不仅要办理批准手续,还要办理登记等手续才生效。

未予办理相应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未生效,但只要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当事人办理了批准手续或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人民法院就应当认定合同已生效。

还有一种情况是,法律、行政法规只规定合同应当办理登记手续,但未规定登记后才生效。如《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53条规定,城市房屋租赁合同应当“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这种登记的用途是用于备案的,并非是房屋租赁合同的生效要件。换言之,如果房屋租赁合同当事人未办理合同登记,并不影响该合同的生效,只是不能产生物权移转的效力。

如遇到问题类似还有不清楚的或新的情况,建议您直接本站在线提问以便于了解沟通案件情况,智能匹配平台空闲律师为你作出详细的有针对性的解答,尽量说明大致情况以免因信息不全、沟通不畅,解答有误。先在线咨询律师可谓是目前最好的选择。

免费问律师 提示:法律问题咨询具有特殊性,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