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合同纠纷 > > 正文

委托合同和委托管理合同的区别(行纪合同和实践合同的区别)

沈展律师
沈展 律师

河南至展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案件, 行政纠纷, 公司事务,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行纪合同是委托合同吗,行纪合同与与委托合同的区别是什么?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下面随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番吧。

本篇文章目录一览:

行纪合同是委托合同吗

行纪合同不是委托合同。

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委托合同是指受托人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委托人支付约定报酬或不支付报酬的合同。

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二者还是有着本质上的区别的。

行纪合同中介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第一,办理事务的范围不同。

在我国行纪业务主要包括办理购销货物、寄售商品和有价证券的买卖等业务,行纪行为属于动产和有价证券买卖等商事行为。

中介的业务范围较广,除法律禁止交易的事项以及国家管理的未允许放开市场经营的重要生产资料和部分生活资料以外,均可以进行中介服务。

关于婚姻中介,婚姻关系不能简单地理解为一种合同关系,因而婚姻介绍不属于中介的业务范围,应由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调整。

第二,合同的标的不同。

所谓标的即合同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行纪合同中行纪人为委托人提供的服务不是一般的劳务,而是行纪人与第三人发生法律关系,为一定的法律行为,该法律行为的实施是委托人与行纪人订立行纪合同的目的所在,故行纪合同的标的是行纪人为委托人进行一定的法律行为。

中介合同的标的是中介人为委托人进行一定的事实行为,中介人为委托人提供特定的劳务即报告订约机会或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中介人所办理的事务本身并不具有法律意义,而行纪合同中行纪人受托的事务是法律行为,这正是行纪合同与中介合同本质上的区别。

对于以上内容希望可以给到大家参考。虽然现在法律行业律师有很多,但是大家在选择律师时,还是要仔细考量,尽量选择口碑、专业性强的律师进行委托,做到真正的省心省事。

免费问律师 提示:法律问题咨询具有特殊性,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热门文章